教學助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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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課程教學助理申請 對象:本系一、二年級研究生 申請方式: 申請截止日期:九月十七日,中午12點30分 抽籤日期:九月十九日,中午12點30分 |
教學助理培訓網
https://tatraining.nkust.edu.tw/tatraining/home/loginerr2
教學助理(以下簡稱TA)申請資格:
1. 僅限碩士班學生。
2. 協助課程僅限四技
3. 對於教學助理有熱誠。
4. 願意配合系辦與教師授課課目之輔導與教學。
- 必修課程或修課人數達70人以上之選修課程,TA配置以單一課程配置一人為原則。(任課老師有特殊需求除外)
- TA申請優先順序依次為研究生一年級(以下簡稱研一),研究生二年級(以下簡稱研二),研究生三年級(以下簡稱研三);若申請人數不足時,開放其他年級申請。
- 第一階段:TA申請於每學期開學日,第一週登記申請,遴選名額以當學期排課情況而定,擔任TA之資格由系所主管遴選之。
- 第二階段:通過資格遴選之學生。
- 申請TA之學生,均必需修讀「教學實習微學分」(本課程為1學分選修課程,授課教師為系所主管,不計授課時數及鐘點) 方可申請。
1若欲申請TA之學生未修讀該課程,可於申請當學期填寫人工加退選方
式,連同申請表(附件3)送至系辦公室並於人工加退選前完成學生選課。
2.申請TA之學生已修讀該課程者,請於申請書背面黏貼成績單及申請表
送至系辦公室。
3.申請表下方空白處請以正楷清楚書寫個人E-Mail網址。
- 擔任TA之研究生,須向系助理填具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僱型態同意書(附件1),並於學校校務系統登錄TA資格
( 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http://140.127.113.131/nkust/index.html)->申請->TA教學助理申請登錄相關資料。),TA資格始正式完成申請;擔任TA期間,有義務主動與協助任課老師之課程相關事宜及按時填具TA日誌,並不得借故推萎。
- TA注意事項(符合TA資格務必遵守) :
1. TA每學期需參與教學工作坊(另行公告),如不克參與須事先
請假並回擲至系辦公室,無特殊理由不予補請假,請假單如
(附件2)。
2. 請每月10號前至『全校數位學習平台』
(http://ilearning.nkust.edu.tw/)完成填寫該課程工作月誌
並提醒授課教師務必上網進行複評。 - 任課老師於研究生擔任TA期間,有義務對TA進行考核及舉薦優良TA,對於此擔任期間,若遇重大違規情事,可經協調或經系務會議決議後議處。
- 附件1: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僱型態同意書
- 附件2:教學助理工作坊請假單
- 附件3:教學學習活動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