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日間部學生
副 本:全體教職員
日 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
文 號:高科大教務課字第10800035號
主 旨:107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課程停修通知,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選課準則規定,學生於加退選後因特殊情形,
程,得申請停修課程。
二、申請時間:3月25日(一)〜6月6日(四)下午5點止。
三、申請程序:依教務處公告時程辦理申請,並列印停修課程申請表
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同意後,
務組)。
四、停修課程之成績登錄、
(一)停修課程仍登載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成績欄以「
「withdraw」登錄。
(二)停修不限科目數,其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
(三)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課程停修後,
補繳。
五、餘有關課程停修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校選課準則
六、檢附停修課程申請表如附件。
建工校區: 綜合業務處 分機12325、12346、12316、12322、1232
燕巢校區: 綜合業務處 分機18502~18504、18518
楠梓校區: 綜合業務處 分機22027~22030
旗津校區: 綜合業務處 分機25021~25023
第一校區: 課務組 分機31121~31125
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