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職員工生
副 本: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7月9日
文號:(108)高科大學務字第0354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助轉知同學。
說明:
一、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一學年申辦一次,
理,審查合格後逕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
二、申請期間:自108年9月16日(星期一)至108年10月
(一)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
(二)家庭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新臺幣2萬元。
(三)家庭計列人口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於60分。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組網頁-助學措施-本助學金專區)
四、申請方式:
簽名
單位(請
五、各項政府減免或補助項目大多有不能重複申領之規定,
解各相關規定,擇優辦理;
府核發之其他教育補助
六、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日間部:
1.建工綜合業務處:洪小姐 分機51205。
2.燕巢綜合業務處:鄭小姐 分機18611。
3.楠梓綜合業務處:林小姐 分機52202。
4.旗津綜合業務處:吳先生 分機25033。
5.第一綜合業務處:葉先生 分機53206。
(二)進修推廣處:
1、楠梓校區:楊先生 分機22866。
2、建工校區:洪小姐 分機12827。
3、第一校區:林小姐 分機12818。
(三)進修學院:陳小姐 分機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