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職員工生

副 本: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日期:中華民國10807月9日

文號:(108)高科大學務字第0354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辦須知如下,請協

      助轉知同學。

說明:

一、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一學年申辦一次,統一於上學期受

    理,審查合格後逕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

二、申請期間:自108916日(星期一)至108105日(星期六)截止。三、申辦資格:具本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之學生。

    ()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

    ()家庭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新臺幣2萬元。

    ()家庭計列人口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於60分。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組網頁-助學措施-本助學金專區)

四、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詳實登錄資料後列印申請表(

    簽名並切結)持申請表並備齊有效證件於申請期限內送達或郵寄至各承辦

    單位(註明: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五、各項政府減免或補助項目大多有不能重複申領之規定,請同學務必主動了

    解各相關規定,擇優辦理;並依規定須切結在校享有優待期間放棄申請政

    府核發之其他教育補助,如有隱匿重複請領情事,請自負法律責任。

六、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日間部:

 1.建工綜合業務處:洪小姐 分機51205

 2.燕巢綜合業務處:鄭小姐 分機18611

 3.楠梓綜合業務處:林小姐 分機52202

 4.旗津綜合業務處:吳先生 分機25033

 5.第一綜合業務處:葉先生 分機53206

()進修推廣處:

 1、楠梓校區:楊先生 分機22866

 2、建工校區:洪小姐 分機12827

 3、第一校區:林小姐 分機12818

 ()進修學院:陳小姐  分機12932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

文創系活動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