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務處 通知
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
文號:高科大學務郵字第1090576號
附件:生活費證明(附件1)、自述書(附件2)、生活費流程圖(
主旨:有關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乙案,
說明:
一、
二、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
資5萬元、 母親每月薪資2萬元, 計算方式為家庭年所得應列計對象薪資總計除以列計人數:5萬+ 2萬/2=3.5
萬,未達4萬元,符合資格。)
三、學生備齊生活費證明(附件1)、自述書(附件2) 及證明文件,經學校承辦人審核核章後, 持生活費證明紙本及申
三、學生備齊生活費證明(附件1)、自述書(附件2)
貸文件至銀行對保。
四、自述書證明文件應提供家庭年所應列計對象,學生本人或父、 母(法定代理人),證明文件期間為1/18至8月
四、自述書證明文件應提供家庭年所應列計對象,學生本人或父、
份, 若提供薪資證明請於存摺影本註記,俾利審查。
五、自述書須提供自述內容相關證明文件, 應切結核章並註明所述為實,日後經查不實,將進行追繳。
六、生活費證明申請採紙本及線上方式審核(如附件3), 無論哪種方式皆請同學主動向所屬校區就貸承辦人確認申
五、自述書須提供自述內容相關證明文件,
六、生活費證明申請採紙本及線上方式審核(如附件3),
請情況, 避免遺漏,並請提供可聯繫之電子郵件帳號, 承辦人審核確認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核結果, 並以
電子郵件提供核章後生活費證明, 同學列印本證明文件至銀行對保。
七、若有任何問題, 請洽日間部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就學貸款承辦人:
第一校區 陳小姐 分機53204 clifun6611@nkust.edu.tw
建工校區 管小姐 分機51206 keun81@nkust.edu.tw
燕巢校區 鄭小姐 分機18611 torly@nkust.edu.tw
楠梓校區 林小姐 分機52202 lsh@nkust.edu.tw
旗津校區 陳先生 分機25065 a19675656@nkust.edu.tw
八、就學貸款申請資訊,請詳見就學貸款網頁
http://scholarship.nkust.edu. tw//GrantProclamation/ SchoolLoansDetails.aspx
七、若有任何問題,
第一校區 陳小姐 分機53204 clifun6611@nkust.edu.tw
建工校區 管小姐 分機51206 keun81@nkust.edu.tw
燕巢校區 鄭小姐 分機18611 torly@nkust.edu.tw
楠梓校區 林小姐 分機52202 lsh@nkust.edu.tw
旗津校區 陳先生 分機25065 a19675656@nkust.edu.tw
八、就學貸款申請資訊,請詳見就學貸款網頁
http://scholarship.nkust.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