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本校畢業門檻規定100年起入學之大學部學生, 至少需完成校內任一種學程(修畢系所開設之課程模組、學群等,並取得証書證明者,視同修畢學程之資格)之修讀並取得學程證明,始得畢業。基於此,本系學生四年間必須在「數位媒體」或「文化創意」兩學群其中之一,選修至少20學分才能畢業。

謹將未列於課規表之歷年新增課程之學群屬性整理如附表, 供同學選課核算用.

  • 文化創意產業系[98~103年入學]新增課程學群屬性.pdf
    (1)文化創意產業系[98~103年入學]新增課程學群屬性.pdf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

文創系活動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