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3學年度畢業生技術精勤獎,自即日起受理。相關說明如下:

一、依本校畢業生技術精勤獎甄選辦法(如附件一)辦理。請各院系依甄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辦理本(103)學年度技術精勤獎初選薦送作業。

二、推薦申請資格:
(一)限10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含日間部及進修推廣處)。
(二)凡符合甄選標準者(即總點數60點以上,請參考附件二推薦申請表)均可推薦,並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如證照、得獎獎狀或名次證明、成績單影本等)。
(三)未檢附證明資料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採計點數。

三、甄選受理單位:符合甄選資格者,請備妥推薦申請表、相關證明等資料,逕送各系辦公室轉各學院辦理初選後,本系受理至4月16日(星期四)截止。

四、錄取公告:經決選錄取之學生,經陳報校長簽准核定後,由學務處公佈得獎名單。

五、畢業生技術精勤獎甄選辦法、推薦申請表詳如附檔。


如有疑問,敬請來電洽詢(業務承辦人:陳建宏,校內分機:2714)

另外,因有研究生同學來電詢問有關研究生可否參與推薦遴選?
依據本校畢業生技術精勤獎甄選辦法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凡為本校日間部、進修推廣部之應屆畢業生,適用本辦法」,
故本校日間部及進修推廣部應屆畢業之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凡符合甄選辦法第二條條件之一者,均得參與推薦遴選,
惟,上述所符合條件應於該學制就學期間內所取得並檢附證明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敬請來電#2714洽詢
  • 技術精勤獎甄選辦法.doc
    (1)技術精勤獎甄選辦法.doc
  • 技術精勤獎推薦申請表.doc
    (2)技術精勤獎推薦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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