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一)教育目標 |
掌握時代脈動,從事文化創意學理的探討分析、文創產業之企畫行銷與文創產品之研發設計。 引領產業發展,將文化內涵融入數位設計,將美學精神與行銷原理契入產業發展,並與國際文化創意產業接軌。 落實國家發展政策,深耕台灣文創土壤,實踐「結合人文與經濟以發展兼顧文化積累與經濟效益產業」目標。 培養理論、實務結合的文化研究專業能力,以對文化的新、舊思維進行批判、詮釋與融合、吸收。 培育具有專業能力的文化創意產業企劃、行銷、經營人才,以因應時代脈動、創造文化產值。 培養具有數位技術與文化創意產品設計能力之專業人才,以有效的傳播、展現文化魅力。 培養具有跨領域整 合能力的文化產業專才,以促進文化產業結盟,提升文化創意產業品質。 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以掌握趨勢,帶動企業人文思維,指導產業轉型與再造。 |
(二)課程規劃表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 碩士班課程表
98.11.27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六次研究所籌備會議修正通過 |
98.11.06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五次研究所籌備會議修正通過 |
98.10.23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三次研究所籌備會議修正通過 |
98.04.28 文化事業發展系97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
年 級 | 第一學年 | 第二學年 | ||
學 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必修科目 (12/12) |
研究方法3/3 文化研究專題3/3 |
碩士論文6/6 | ||
選修科目 |
文化資產與創意產業3/3 |
文化展演專題3/3 創意產業經濟分析3/3 創意產業與傳播媒體應用3/3 藝文活動與文化創意專題3/3 應用寫作專題3/3 繪本與動漫產業3/3 使用性設計3/3 統計分析與應用3/3 |
文化消費與認知心理3/3 創意城市3/3 流行文化與創意設計3/3 數位典藏3/3 質性研究方法3/3 |
數位創意設計3/3 文創產業行銷分析3/3 文學與創意產業3/3 智財權與創新管理3/3 |
註:
一、本課程標準適用於99 學年度入學新生。
二、各科目(或小計)之學分時數以「學分/小時」標示。
三、最低畢業學分為42 學分,包括必修12 學分(含碩士論文6 學分,以提出論文之該學期為準)、選修30 學分。
四、選修:表列者為預定科目,將依各學期實際需要開課。
五、跨所或跨部修課合計以9 學分為限。
六、其他相關規定依本所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