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同學您好:
107年弱勢助學計畫申請及繳件時間為民國107年9月1日至1 0月15日,配合三校區統一收件期限,逾期恕不受理(請於期限內 上網申請及繳交申請資料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一、申請資格:
1.申請對象: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 不包括七年一貫制
107年弱勢助學計畫申請及繳件時間為民國107年9月1日至1
一、申請資格:
1.申請對象:
前三年、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 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
法第5條第3 項7款對象】,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 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3.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學生與配偶)年所得低於新臺幣70 萬元以下。家庭年所得, 指最
3.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學生與配偶)年所得低於新臺幣70
近一次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綜合所 得總額。
4.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低於新臺幣2萬元。 家戶年利息所得, 指最近一次經稅捐
4.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低於新臺幣2萬元。
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利息所 得總額。
5.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低於新臺幣650萬元 。不動產價值, 依計畫每年
5.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低於新臺幣650萬元
送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價值為 準。
6.未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
6.未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
二、申請方式:
步驟一:請進入校務行政資訊系統→輸入帳號、密碼→確定送出→點
學補助申請作業】→填寫完成後點選[確認] 鍵,存檔 。
步驟二:點選列印弱勢(共同)助學方案申請書2份。
步驟三:核對列印申請之表單,一份學生收存, 另一份經由家長及學生簽名或蓋章後附上全
步驟二:點選列印弱勢(共同)助學方案申請書2份。
步驟三:核對列印申請之表單,一份學生收存,
戶的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三個月內為有效,且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 含詳細記事)影印本,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該承辦單位。
備註1:如自行以自然人憑證申請之電子戶籍謄本者, 請加附以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
備註1:如自行以自然人憑證申請之電子戶籍謄本者,
詢之電子戶籍謄本驗證無誤列印 頁面才可使用,如無加附文件者一律不受理。
備註2:如自行以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替代者, 請加附以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之戶口
備註2:如自行以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替代者,
名簿紀錄查詢所載資料 未異動列印頁面才可使用,如無加附文件者一律不受理。
備註3:不接受早期由戶政機關人工手寫之戶口名簿影本( 因為無完整詳細記事)。
三、資料繳交處:
日間部學生請將資料繳至建工校區:行政大樓一樓 生活輔導組鄭小 姐; 燕巢校區:管一大樓聯合辦公室柯小姐。
備註3:不接受早期由戶政機關人工手寫之戶口名簿影本(
三、資料繳交處:
日間部學生請將資料繳至建工校區:行政大樓一樓 生活輔導組鄭小
敬祝 平安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