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學生
副本:全體教職員、教務處課務組、電算與網路中心軟體發展組、進修推廣處
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19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字第10700012號
主旨:107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確認通知,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校於2018年2月1日併校後,互享選課資源增多,惟因各校區併校前原系統資料龐大,電算與網路中心現正積極整合建置中,107年8月8日各校區綜合業務處與教務處業務第2次討論會議,新系統最快預計要延至期中考後方能使用,故107-1學期各校區仍維持併校前原系統進行,請同學依各校區所附選課確認公告內容辦理。
二、選課結果無登錄之課程,即便全學期到課,亦無法給予成績,提醒務必核對、確認。同學務必於107年9月27日下午5時前自行上網確認、仔細核對。
三、修讀學分規定:
(一)大學部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一年級至二年級均不得少於16學分,不得多於28學分;三年級不得少於6學分,不得多於28學分。各學制應屆畢業年級,最低修習學分數,每學期不得少於6學分。研究生每學期所修科目學分,由各研究所自訂之。五專部前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二十學分,不得多於三十六學分;後二學年每學期修讀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八學分。
(二)依本校學則第40條規定,已註冊學生於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不足者,應令休學。
四、檢附各校區107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分發結果通知如附件,請依通知辦理。
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
承辦人:
建工/燕巢校區蔡季臻,分機18508
楠梓/旗津校區王安娜,分機22027
第一校區張惠雅,分機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