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教育部109年1月14日臺教技(四)字第1090005516號函辦理。

二、 108-2學期「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期間自109年2月17日 (一) 起至109年3月20日(五)止。

三、 申請資格及繳驗文件等相關規定請參閱https://stu.nkust.edu.tw/p/405-1007-27028,c1315.php之附

         件公告、Q&A。

四、 申請方式:請至線上申請系統完成資料填寫後,列印申請表及切結書紙本並完成簽章,備齊繳驗文件

        後送至各校區收件窗口。若學生接獲需補件通知,請於3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件,逾期未補件者以不符合

        資格認定。(網址:http://163.18.7.78/rent/views/client/login.php)

五、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各校區綜合業務處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承辦人: 建工校區管小姐 分機51206 / 燕

        巢校區鄭小姐 分機18611 楠梓校區林小姐 分機52202 / 旗津校區陳先生 分機25024 第一校區江先生

        分機53202 / 進修學院陳小姐 分機12932 進修推廣處王先生 分機2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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