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您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來函通知本系學生申請實習錄取結果,
請正取學生確實遵守「學生實習規約」,
並將實習合約書1式2份填寫後,
於4月21日下午16時前,繳交至系辦,由系辦統一彙整後送至研發處
逾期未將實習合約書送回者,視同放棄,
正取學生若因故放棄(需提前告知承辦人員),
缺額將由備取學生依序遞補。
備註:
1.錄取結果為空白者,即未錄取。
2.合約書請填寫錄取單位合約書即可,例:錄取圖書館分館者,一律填寫圖書館合約書。如單位無法認
定請填寫文化局合約書。
檢附:
*附件一、高市文化局函文
*附件二、錄取名冊
*附件三、學生實習規約
*附件四、實習合約書
*附件五、駁二藝往特區暑期實習規範(錄取駁二學生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