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您好:
請於107年10月6日(五)17:00前將申請書及審查資料繳交至系辦。
本計畫所定清寒學生(受捐對象),係指本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含進
(一)無雙親,且須自行負擔學雜費、生活費或家計者。
(二)單親重病或雙親重病,且須自行負擔學雜費、生活費或家計者
(三)家境清寒(需有政府機構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生活費或家計者。
(四)其他特殊狀況經系審查通過。
敬祝
教安
(四)其他特殊狀況經系審查通過。
敬祝
教安
學務處建工校區生輔組
聯絡人:李小姐(校內分機12511)